Oracle trigger

今天需要处理一个问题,大致为:原来的页面在上一个节点到本节点转换的时候会给表赋默认值,本页面显示默认值。但是如果将某个或某些字段强制清空后并保存,会将空值存到表中。在做下一期的时候,拷贝上期本表时,判断如果为空则重新赋值为默认值。这样导致前一期与后一期数据不一致。客户要求一致。那么,为了在不动程序的前提下搞定这个问题,就想到了写个触发器。
触发事件:引起触发器被触发的事件。 例如:DML语句(INSERT, UPDATE, DELETE语句对表或视图执行数据处理操作)、DDL语句(如CREATE、ALTER、DROP语句在数据库中创建、修改、删除模式对象)、数据库系统事件(如系统启动或退出、异常错误)、用户事件(如登录或退出数据库)。
触发时间:即该TRIGGER 是在触发事件发生之前(BEFORE)还是之后(AFTER)触发,也就是触发事件和该TRIGGER 的操作顺序。
触发操作:即该TRIGGER 被触发之后的目的和意图,正是触发器本身要做的事情。 例如:PL/SQL 块。
触发对象:包括表、视图、模式、数据库。只有在这些对象上发生了符合触发条件的触发事件,才会执行触发操作。
触发条件:由WHEN子句指定一个逻辑表达式。只有当该表达式的值为TRUE时,遇到触发事件才会自动执行触发器,使其执行触发操作。
触发频率:说明触发器内定义的动作被执行的次数。即语句级(STATEMENT)触发器和行级(ROW)触发器。
语句级(STATEMENT)触发器:是指当某触发事件发生时,该触发器只执行一次;
行级(ROW)触发器:是指当某触发事件发生时,对受到该操作影响的每一行数据,触发器都单独执行一次。
编写触发器时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触发器不接受参数。
一个表上最多可有12个触发器,但同一时间、同一事件、同一类型的触发器只能有一个。并各触发器之间不能有矛盾。
在一个表上的触发器越多,对在该表上的DML操作的性能影响就越大。
l 触发器最大为32KB。若确实需要,可以先建立过程,然后在触发器中用CALL语句进行调用。
在触发器的执行部分只能用DML语句(SELECT、INSERT、UPDATE、DELETE),不能使用DDL语句(CREATE、ALTER、DROP)。
触发器中不能包含事务控制语句(COMMIT,ROLLBACK,SAVEPOINT)。因为触发器是触发语句的一部分,触发语句被提交、回退时,触发器也被提交、回退了。
在触发器主体中调用的任何过程、函数,都不能使用事务控制语句。
在触发器主体中不能申明任何Long和blob变量。新值new和旧值old也不能向表中的任何long和blob列。
不同类型的触发器(如DML触发器、INSTEAD OF触发器、系统触发器)的语法格式和作用有较大区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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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部分为需要注意的内容,但是相关内容更多,还是先不拷贝了。来源:
<https://www.cnblogs.com/huyong/archive/2011/04/27/2030466.html>